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武定县纪委县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2名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那文兴,中共党员,武定县万德镇自乌村委会路己村村民,2023年4月10日20:39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周建华,中共党员,武定县插甸镇增益村委会小红坡村村民,2023年4月24日20:42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武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武定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