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武定县纪委县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2名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张明昆,中共党员,武定民族中学副校长,2023年2月10日21:3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熊跃辉,中共党员,武定县狮山镇中马社区中马二组党支部书记,2023年2月10日20:49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武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武定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