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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武定县纪委县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1名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付志林,中共党员,武定县田心乡火嘎村委会大水箐村村民,2023年1月9日20:24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武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武定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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