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武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10-28点击:10705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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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武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武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武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武定县纪委工作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我县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州纪委州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乡(镇)纪委、监察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武定县委巡察办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州委、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负责全面落实中央政治巡察要求,强化政治巡察指导,创新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方式方法。

2)负责向州委巡察办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3)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负责县委巡察组的考核评价工作。

4)负责对巡察工作的综合分析和评估,开展巡察政策理论、重大课题调查研究和制度建设等工作,为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5)负责对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及巡视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查、督办。

6)负责巡察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工作。

7)负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8)配合做好上级党委巡视巡察联络有关工作。

9)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10)承办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在州委的坚强领导和州纪委州监委的有力指导下,武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纪委监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以铁肩扛起主体责任,督促推动县纪委县监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全面推进“3456610”全面从严治党楚雄行动在罗婺大地落地见效,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高效扎实推进,为武定“十四五”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武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中国共产党武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内设机构15个,即:办公室、党委办、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审室、案管室、干部监督室、第一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第二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第三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第四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第五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第六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1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即: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县人大 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府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县工信商务科技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林草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驻县委县直机关纪检监察组;县委巡查机构设巡察办1个和5个巡察组。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武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2021年度公开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2021年度公开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武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1963.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3.63万元,占总收入的99.4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万元,占总收入的0.51%。

中国共产党武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收入合计2370.25万元,2021年与2020年相比收入减少416.62万元,减少17.5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人员经费收入大幅度减少(职工月绩效只发放1-3个月);二是2021年项目资金收入比2020年减少,2021年没有纪检干部专项提升培训费及武定县廉政教育基地维护费、专网建设费等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武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192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5.86万元,占总支出的85.70%;项目支出274.58万元,占总支出的14.3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中国共产党武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全年支出2296.45万元,2021年支出比2020年减少376.01万元,减少16.37%。减少的原因是:一是2021年人员经费支出大幅度减少;二是项目资金支出比2020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武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45.8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69.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26%。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6.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74%。基本支出人均16.79万元。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武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41.3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57.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184.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8%。基本支出人均19.61万元。

2021年基本支出与2020年基本支出相比:2021年基本支出1645.86万元比2020年1941.31万元减少295.45元,减少15.21%。

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支出大幅度减少(职工月绩效只发放1-3个月);二是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比2020年减少,维修(护)费与培训费大幅度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武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等机构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4.58万元。

2021年项目支出与2020年对比:2021年项目支出274.58万元比2020年项目支出355.14万元减少80.56万元,减少22.68%。

 

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分三期外出到淅大对纪检干部进行了全员培训;二是2020年按照州纪委统一规划、统一部署进行了专网建设;三是2020年启用了武定县廉政基地,并且按照前党风廉政工作的要求对廉政基地内容进行了提质改造。三项工作费用的产生导致2021年项目支出比2020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武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8.35,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9%。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6.45万元,2021年与2020年相比,减少378.1万元,减少16.46%。

2021年支出比2020年减少的原因是:一是2021年人员经费支出大幅度减少;二是项目资金支出比2020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50.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81%。主要用于:一是支付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二是支付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邮费费、水费、电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抚恤费、设备购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三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执纪审查和监督调查等纪检专项工作开展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3.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外部等。

 3.卫生健康(类)支出113.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4%。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类)支出100.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5%。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武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8万元,支出决算43.82万元,完成预算的91.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2.40万元,完成预算的98.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42万元,完成预算的76.1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原则,不该花钱的工作绝不花钱,能少花钱的工作绝不多花一分钱,可以合并完成的工作,绝不重复开展增加成本,严格控制接待频率和陪餐人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2.21万元,增长38.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22万元,增长60.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0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一是每天满负荷的运转导致两张本就使用年限久远的公务用车年内进行全面检修;二是为了杜绝由于车辆无燃油而影响工作特别是专案工作的现象,单位对公务用车加油卡进行了充值储备。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40万元,占73.94%;公务接待费支出11.42万元,占26.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4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4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是5辆公务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5辆车主要保障案件查办、信访初核、乡村振兴等工作。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4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4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7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障:群众来访接待,村、乡(镇)级汇报工作接待,上级调研、指导、接洽工作协助上级或者配合其他地区开展专项工作接待等。没有铺张浪费情况。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武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79万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07万元,2021年与2020年相比减少7.28万元,减少4.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专项培训费与维修(护)费比2021年大幅度减少。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转生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0日,中国共产党武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609.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41.52万元,固定资产667.1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5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2021资产总额增加47.7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7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1

1609.15 

941.52 

667.13 

490.57 

20.84 

 

155.72 

 

 

0.5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

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中国共产党武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

12.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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