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实履行职责使命 助力全面从严治党
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在中国共产党武定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武定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州第十次党代会、州委十届二次全会、州纪委十届二次全会、以及县第十五次党代会、县委十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21年工作,安排部署2022年任务。本次会议是经县委研究决定并报请州纪委同意召开的,县委对这次全会十分重视,会前,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了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州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研究了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今天上午,县委书记李玉林同志作了讲话,对推动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我们要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一、纪检监察工作质量高、成色足,“辨识度”和“贡献率”明显提升
2021年以来,在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铁肩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楚雄行动在罗婺大地落地见效,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在巩固之中有提高,在发展之中有深化,在高质量发展的路子上步履更加坚实,跑出了监督执纪执法“加速度”,工作“辨识度”“贡献率”充分彰显。
(一)在正本清源中夯实政治建设强大根基,“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自觉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敏锐的政治洞察力来锻造提升自我,对党忠诚,始终做“两个维护”的坚定捍卫者。强化理论学习,坚定政治方向。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滋养初心、引领使命,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作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9次,深入学习贯彻章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践行“两个维护”,履行政治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协助县委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2021年,共召开县纪委常委会会议29次、县监委委员会议25次、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专题会议11次,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州纪委监委的最新决策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和举措,积极为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当好参谋助手,切实肩负起推动武定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时代重任。
(二)在穷源溯流中释放净化政治生态强劲能量,引领保障作用更加突出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重大政治问题,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压实主体责任。召开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大会,全面安排部署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县委制定《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县委书记与71个党委(党组)签订责任书,由县委常委带队,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坚决全面彻底肃清白恩培、仇和等特别是秦光荣流毒影响,全面彻底消除侯新华、赵海仙及我县李茂学、虎鑫、杨添荣、王建华等案件严重危害及恶劣影响,坚决清除政治生态污染底泥和污染因子。统筹推动“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组织处级领导干部参观楚雄州全面从严治党特色文化展,全县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106场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571人次。依托武定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现场警示教育168场次,受教育人数4765人次,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教走深走实。召开全县政法队伍及涉粮领域专题警示教育会,政法、发改、财政、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200余人接受警示教育。监督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切实发挥好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组织有力专班对政法队伍开展政治关爱谈话178人,发现问题60个,处置政法干警问题线索43件,立案查处29件2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人。
(三)在标本兼治中激发激浊扬清内生动力,“三不”体制机制更加牢固
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制度机制建设。“不敢腐”的震慑持续释放。持续开展“问题线索提质增效行动”,采取 “三个一批”措施,进一步强化问题线索处置。持续加大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止、胆大妄为的问题整治。2021年,共接收信访举报件405件,办结358件,办结率88.4%。共处置问题线索162件,立案94件,结案9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9人,采取留置措施9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不能腐”的笼子越织越牢。严格督促落实《中共武定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提醒办法(试行)》,严格实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派单”制,发出主体责任清单56份,监督责任清单159份,实现对县委常委和县人大、县政协党组书记及乡镇、县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落实“两个责任”提醒全覆盖。开展落实“两个责任”专题约谈5405人次,全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不想腐”的自觉不断增强。深入剖析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我县案例剖析《拍“蝇贪蚁腐”还百姓心安》被《楚雄纪检监察内刊》采用。县本级拍摄的警示教育专题片《蝇贪之害》,警示效果明显。依托“五个平台”(县纪委县监委网站、罗婺清风微信公众号、县政府办公楼电梯展板、县政府办公楼大厅视频播放平台、武定电视台)及时向广大党员干部推送宣传反腐热点、党纪法规、警示案例等反腐倡廉资讯,为全力构建武定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提供良好的氛围。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做细做实澄清反馈工作,为受到不实信访举报的6名干部澄清反馈,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四)在守正创新中汇聚强化惩戒强大合力,监督执纪质效更加显现
不断探索监督执纪新方法、新路子,多措并举,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规范化”精准监督,实现“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监督体系更加健全。强化政治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关于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实施意见》《县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武定县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充分发挥县纪委专责监督在党内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召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会,16名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全面加强对各级党组织的政治监督,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严把廉政意见审查关,出具党风廉政意见91批5560人次,提出否定意见9批10人次11个单位。开展干部任前廉政提醒谈话5批282人次。日常监督更加精准。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州委“四项谈话”制度,共开展“四项谈话”403人次,强化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聚焦问题导向,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2份、监察建议书4份。常态化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13起17人,促进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转作风改作风。专项监督更加深入。深刻汲取近年来我县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在林草系统、民政系统、粮食购销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查处党员干部7人,清退上缴违规资金63.2万元。切实做好案件查办“通篇文章”,推动查办案件从处分决定“一张纸”向警示教育“一堂课”、整改提升“一串事”延展深化。持续深入开展“烂尾楼”等专项整治,君润城和聚福园2个“烂尾楼”项目均已复工复产;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重点抽查,督促解决突出问题175个,督促上缴存量资金795.5万元。与州纪委州监委形成联合监督团队开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蹲点式”“体验式”专项监督,发现并移交问题57个,问题线索1条。开展村(社区)“三资”提级监督,对全县136个村(社区)全面开展提级监督,发现并反馈问题96个,移交并办结问题线索35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
(五)在猛药去疴中彰显正风肃纪反腐新成效,作风建设成果更加巩固。
全面检视、靶向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精准施治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将求真务实的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作风建设持续攻坚年”深入推进。严格按照县委实施方案,结合150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33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负面清单”、35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负面清单”及换届纪律“十严禁”,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件6人,问责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完成整治问题129个,班子成员完成整治问题334个。专项检查有效开展。加强节庆假日和日常纪律作风督查,组织专项检查组81个次,检查单位368个次,发现并督促完成整改问题29个,批评教育22人。纠治“四风”抓在经常、融入日常,紧抓不放,作风建设成果得以巩固深化。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纪委监委关于常态化推进新冠肺炎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部署要求,加强政治监督,发现并督促完成整改问题8个。切实抓好菜园河“木果甸村”断面水质提升督查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全面彻底整改落实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和省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持续整治。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开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在全县选聘136名监察联络员、267名乡村振兴特邀观察员、4031名乡村振兴项目廉洁评估员,举办三期600余人次“三员”精品示范培训班,切实提高“三员”监督履职能力。制定整治实施方案,召开整治动员会,督促各级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全县共排查整治突出问题32个。认真落实扶贫领域“五项工作机制”,处置问题线索17件,给予批评教育处理12人,党纪政务处分12人,通报曝光8批9人次。2021年,全县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32件4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组织处理16人,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六)在兴利除弊中始终坚守政治定位不动摇,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牢牢抓住我县作为省级巡察工作县级联系点的难得机遇,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巡视巡察的部署要求,持续开展“巡察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全面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巡察整改“五项机制”,督促被巡察单位全面彻底抓好问题整改。巡察工作全力推进。2021年,共组织开展1次机动巡察和2轮常规巡察,对新成立的3个基层党组织、11家县级部门党组织和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党支部开展机动巡察、常规巡察和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194个,问题线索8件8人,立行立改问题43个,提出意见建议76条,清退违规资金19.86万元。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巡察的权威性得到彰显。我县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巡察整改“五项机制”、巡察宣传等特色经验做法在全省巡察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巡察利剑显锋芒 罗婺大地扬清风》专题片在楚雄州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及清风楚雄栏目播放,并在全省州(市)暨县级联系点巡察工作座谈会上进行展播。建立健全巡察制度。制定出台《中共武定县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贯彻落实意见》《中共武定县委巡察整改监督办法(试行)》《中共武定县委巡察整改检查评价办法(试行)》等制度,规范巡察流程,确保县委巡察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七)在塑形铸魂中彰显强化自身建设坚定决心,干部队伍素质更加提升
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锤炼担当尽责真本领,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在践行“两个维护”中当模范、作表率。机关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按期完成机关党委及支部换届工作,深入推进“互联网+党建”“机关党建+”工作,机关五个支部按要求完成网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全体党员通过“云岭先锋”APP,抓好在线学习及测试、强化党员管理和活动纪实,抓好党建引领“一部手机治理通”系统平台应用,在职党员干部职工积极使用“楚雄治理通”,认真参与共建共治,促进党的建设与互联网应用深度融合。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征订党史学习教育“必读书目”108套,印发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笔记本,组织干部职工到白路镇木高古红色旅游村开展学习体验活动,组织开展“红色故事大家讲”20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武定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歌咏比赛,并取得三等奖,以多种形式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干部队伍素质持续提升。圆满完成县纪委换届工作,选举产生中共武定县第十五届纪委班子。始终坚持把政治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严格执行每周一理论学习制度,通过“个人自学+集体交流+理论研讨”,每周安排三名职工进行“清风学堂”交流,全年共开展38期;每周三按时参加全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实训夜校”,每月参加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辨析式业务知识测试,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内部监督管理有力有效。建立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廉政档案132卷(盒),排查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个人岗位风险点312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327条,修订了《中共武定县纪委县监委工作制度》《中共武定县纪委常委会会议暨县监委委员会议议事决策规则》等制度。建立“阳光监督员”制度,聘任了7名首届纪检监察干部“阳光监督员”,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家访活动,通过“政治家访”助力家属当好“贤内助”“廉内助”。2021年开展家访116人次,收集到干部职工家属工作意见建议106条,切实推动解决干部家庭困难31个。坚持刀刃向内,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把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4名干部调离纪检监察队伍,坚决防止“灯下黑”。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的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一是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还不够有力。少数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办法不多、手段单一,压力横向分担不主动、纵向传导有递减。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意识不够强,方式方法、尺度把握不够精准。二是深化作风建设还有差距。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漠,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纠而不止,酒驾、赌博等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四风”问题中“低级红”“高级黑”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单位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当作“耳旁风”,置身于纪法之外的“桃花源”。三是防治腐败的任务依然艰巨。在持续高压反腐下,腐败存量依然存在、增量仍在发生,个别党员干部依然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扶贫、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依然易发多发,暴露出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综合治理能力还不强,全县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还存在薄弱环节。四是自身建设还有短板。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不够高,专业化、专门化、精细化水平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不同程度存在办案经验缺乏、办案能力不强等问题;有的斗志不足、业务不精、作风不实,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在2022年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认识到,抓牢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准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属性,坚持从政治上看待、分析和解决问题;必须勇于自我革命,坚持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必须心系群众,坚持人民至上,切实履行好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必须标本兼治,坚持“惩、治、防”有机统一,以惩治“极少数”实现管住“极大多数”;必须守正创新,不断推进理念更新和工作创新,提升武定纪检监察工作的“辨识度”和“贡献率”。实践证明,只要我们坚持科学思维和正确方法,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纪法情理相互贯通融合,就能不断增强武定纪检监察工作“成色”,扎实推进新时代武定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良好形象。
二、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武定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
2022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州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敢于善于斗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加快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武定新征程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在落实“两个维护”根本任务上再用力,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要结合政治机关、监督专责机关职责定位,既带头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又牢记“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工作的“加油站”“活水源”,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纪委全会和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提高科学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捍卫“两个确立”,自觉肩负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同党中央对标对表,以担当尽责、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聚焦实施“十四五”规划、实现2035年远景目标,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等,闻令而动、主动作为,认真履行监督保障职责,精准有力开展政治监督,坚决防止落实“两个维护”标签化、口号化问题。
推进监督协同高效。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监督体系,创新监督方式,拓展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的有效性,推动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优化“1+4”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机制,修订完善《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一二三四五六”工作法(试行)》,压紧压实派驻机构监督责任,不断提升派驻监督质效。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深化“嵌入式”“蹲点式”“体验式”“明厨亮灶式”等监督方法,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二)在深化作风建设上再发力,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并举,持续开展“作风建设持续攻坚年”工作,推动作风建设成风化俗。
保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聚焦营造圈子“小饭局”、违规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小福利”、利用职务便利搞“小特权”、服务群众耍“小脾气”、落实决策部署“小敷衍”等问题推进专项整治。持续紧盯重要节点、“关键少数”,用好严肃查处、约谈问责、通报曝光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老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尤其要在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上下功夫,要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着力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对搞“包装式”“洒水式”,“浮萍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决严肃查处,防止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成风成势。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深入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巩固治理文山会海、优化改进督检考成果,严防改头换面、明减暗增等新的形式主义产生。
持续净化优化营商环境。坚决整治“脸好看、门好进、事依然难办”“谈商色变”“软拒绝”等问题,构建良好的政商关系。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备案、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筑牢权力寻租“防火墙”。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推动以上率下、严格执行。深入推进“清廉企业”建设,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面营造尊商、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环境。
(三)在维护民生福祉上再着力,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要紧盯基层群众的堵点难点和痛点,整治惠民富民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基层“微腐败”,管住管好群众身边“微权力”。
坚持脱贫不脱监督。作为全州唯一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要把监督贯穿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全过程,加强监督检查,查找制度漏洞、薄弱环节,健全长效机制,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资金、项目、政策支持力度;要把日常检查和集中督查结合起来,督促职能部门实现工作力度、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帮扶力量“四不减”,切实解决“四不摘”政策落实不力、工作松劲懈怠等问题。要强化对国家、省、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督促做好脱贫后续工作、巩固提升脱贫质量,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继续把“打伞破网”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大“深挖根治”力度,严肃惩处各级各部门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防微杜渐,持续释放不松劲、动真格的强烈信号,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实现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长效常治。
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集中纠治“烂尾楼”、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化突发应急事件处置监督,保障群众根本利益。畅通群众反映问题、信访举报渠道,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热情。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和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充分发挥村“三员”基层监督力量和监督优势,让群众知道有人监督、主动参与监督,以监督促进基层治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四)在保持高压态势上再加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认真履行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为“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坚决有效惩治腐败。保持压倒性力量常在,有力消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坚决清除一切腐败分子。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生态环保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隐形腐败、新型腐败问题。严肃追究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责任。从严从实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年轻干部对党忠诚老实,正确对待权力,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底线,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落实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拓展反“围猎”的战略纵深。
完善纪法无缝衔接机制。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健全完善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及审计相互配合的“纪”“法”“刑”衔接贯通机制,推动改革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继续开展问题线索处置质效提升年、审查调查工作安全巩固年工作,完善案件复盘等制度,全面提升检举举报、问题线索排查研判处置能力,提高审查调查的质量和水平。
深化政治关爱行动。严格把握“惩、治、防”的辩证统一关系,打造发现问题、处置问题和促进整改完善的工作闭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做实做细容错纠错和不实信访举报澄清反馈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清正廉洁价值理念。
(五)在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上再聚力,推动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牢牢抓住我县作为省级巡察工作县级联系点的难得机遇,充分发挥巡察工作的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到巡察全过程和各方面,让巡察利剑直抵“神经末梢”。
高标准抓好县委巡察工作。坚持“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察就跟进到哪里”,积极创新组织形式和方式方法,紧扣“三个聚焦”,围绕实施“十四五”规划等决策部署,扎实开展政治监督。科学编制十五届县委巡察五年规划和全覆盖计划,完善巡察人才库管理制度,年内至少开展3轮巡察。
持续完善巡察联动工作格局。坚持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严格落实“三个汇报”和巡察报告组办联审、问题底稿等制度。建立健全巡察与组织、审计、财会、统计等监督协调协作机制,探索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成果运用、信息共享、力量配置等方面巡察联动机制,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巡察监督工作格局。
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坚持整改情况公开和整改评价制度,加大巡察成果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绩效考核工作中的运用力度,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重要内容。建立约谈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新官认旧账、旧官理旧账的整改工作机制,构建认领任务、推动落实、检查督促、成果运用闭环,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六)在深化标本兼治上再施力,持续构建“三不”一体推进体制机制。持续深化标本兼治,丰富完善“三不”一体推进有效载体,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战略目标。
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靶向治疗、从严惩治,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止、胆大妄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主动投案如实交代问题的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
持续扎牢不能腐的笼子。进一步压实以案促改主体责任,用好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书,督促发案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问题、剖析根源,健全机制、补补短板,着力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持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持续抓好“十个一”警示教育,用好案件资源“活教材”,深化标本兼治,做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解决一批问题、优化一方环境,做实案件查办“通篇文章”。要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自律和他律、信任和监督、原则和感情的关系,夯实拒腐蚀、永不沾的思想根基。持续推进“清廉武定”建设,循序渐进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等“清廉单元”建设,贯通上下、以点带面,推动全县政治生态建设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全方位全领域深化。
(七)在深化塑形铸魂上再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关键是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业务精湛的纪检监察铁军。
强化政治能力建设。突出政治“立身”,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压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严格落实“两考三评”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执行县纪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筑牢绝对忠诚的品质,在践行“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中当模范、作表率。树牢“把工作交给自己、把自己交给组织”的理念,不断提升领导班子统揽全局的政治能力、敢于斗争的政治勇气、锐意进取的政治担当。
强化业务能力提升。突出能力“强身”,以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为目标,扎实开展综合能力素质提升培训,进一步强化“工作复盘”培训、扎实开展业务实用技能培训,提高运用理论政策和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淬炼培养一批善监督、会谈话、能办案,纪法皆通的行家里手。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推进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强化干部作风建设。突出严管“正身”,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加强关键环节风险隐患排查,建制度堵漏洞,不断提升纪检监察业务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用好内部监督检查、日常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等制度,推动纪检监察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把依规依纪依法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持之以恒抓好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管好用活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坚决防止“灯下黑”,擦亮一尘不染的底色。
同志们,扬帆破浪正当时,策马扬鞭踏新程。纪检监察工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承载着党和人民赋予的重要使命和光荣职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州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旗帜、牢记嘱托,践行初心、担当使命,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争先意识,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坚韧和执着,奋力推动武定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