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30日至12月11日,州委第十四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州水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2月25日,州委巡察组向州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流于形式”的整改进展情况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细化年度学习计划,创新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专题讲座与集中研讨、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以党的理论知识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水务工作落到实处。
(二)关于“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谋大事、抓重点,自觉运用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指导水务工作实践。二是制定完善了《州水务局党组工作规则》《州水务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州水务局行政会议议事规则》《州水务局党组会议题征集制度》。三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定了《州水务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做好干部平时考核工作。
(三)关于“履行水务工作职责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水库工程日常监管的监督指导,对10县市水利工程安全运行进行检查,完成了85座水库安全鉴定工作。二是加强对全州农村供水工程日常监管工作的督导。深入10县市核查农村供水工程“三个责任”“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及公布农村饮水安全监督举报电话落实情况。三是印发了《州水务局“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及培训责任制工作方案》《楚雄州水务局综合执法实施方案》,整合执法力量,形成执法合力。四是加快推进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工作,督促南华县修改完善红河流域河道采砂规划,把河道采砂监管列入2021年“双随机”检查项目进行监管。五是梳理汇总16名州级河湖长联系河湖“四乱”问题86个,更换河湖长公示牌296块。
(四)关于“落实污染防治要求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菜园河果木甸村断面水体不达标、存在河湖“四乱”问题,督办武定县菜园河劣V类断面整改。二是以“四不两直”的方式组织开展河长制巡查督察工作,督察巡查32条河流,巡河142次,督查发现问题64个,完成整改57个,全面完成2749个(条)河湖名录核查,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管理范围划定。三是深入10县市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情况,确认入河排污口40个并将管理职责职能移交州生态环境局。
(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未落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修订完善《州水务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严格落实“九纳入一列入四作为”要求,明确党组成员分管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对党员活动室收录有腐败官员和不当言论内容的34本书籍资料进行了彻底清除。
(六)关于“对巡察指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3月25日,召开了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把巡察反馈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了巡察反馈问题,将2018年巡察反馈意见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一并纳入巡察“回头看”整改内容,“年轻干部培养滞后、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不够”“长期向下属单位和企业借调人员的方式开展工作”“未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等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二、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担当尽责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明确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落实每周一班子碰头会、“三个工作报告”制度和“五个一”工作机制,协调推进重点工作,督促班子成员分管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制定了《楚雄州水务局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与政治执行力和专业化专门化精细化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加强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政治能力建设和专业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三力”和“三化”水平。
(二)关于“工作拖拉”的整改进展情况
制定了《楚雄州水务局机关科室负面问题解决措施及登记记分办法》,建立了推诿扯皮、工作拖拉、文稿错误等实行记分制度,并将推诿扯皮、工作拖拉、文稿错误登记记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公务员平时考核内容。
(三)关于“形式主义问题突出”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州水务局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会议事规则》,制定了《党组会议题征集制度》《州水务局党组会议决定事项督查制度》,严格控制会议范围和时间,规范党组会议,提高会议质量。二是调整了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修改完善《楚雄州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三是领导班子成员再次深入基层对11个重大课题和6个专项规划进行调研,并提交11份高质量调研报告。
(四)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对违规发放的2018年、2019年“六一”儿童节购书卡费0.37万元和州水利学会结余财政补助资金6.29万元全部清退并缴入指定账户。水利职工食堂安装了水表电表,实行按表计费,由食堂支付水电费。督促下属事业单位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修订完善财务内控制度。
(五)关于“水务项目招投标存在廉政风险”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了《楚雄州水务局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办法》并转发了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系列文件。二是加强社会监督,在州政府网站上对全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等违法行为监督投诉举报受理联系方式进行了公告。
三、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一)关于“领导班子分工负责不落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印发了《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调研员、总工程师、总规划师工作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落实每周一班子碰头会、“三个工作报告”制度和“五个一”工作机制。
(二)关于“党组会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修订了《党组会议事规则》,制定了《党组会议题征集制度》《州水务局党组会议决定事项督查制度》,严格控制会议范围和时间,规范党组会议,坚决杜绝临时增加议题的问题发生,确保党组会议决定事项坚决执行、落实到位,切实提高会议质量。
(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
班子成员强化“双重组织生活”意识。坚持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监督。3月25日召开了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动认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督促各党支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对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落实“五个基本建设”内容。
(四)关于“基层党建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局党组坚持每季度研究党建工作和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党建“一岗双责”汇报,印发了《2021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对2021年度党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进一步规范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已督促水文局总支和机关党支部完成换届。跟踪了解支委会成员变动,及时明确支部负责人,督促支部改选换届,确保支部发挥作用。三是组织对基层党支部工作进行摸底排查、分类定级,督促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按照“六有”要求,规范机关党员活动室制度。充分利用“云岭先锋”网上党支部考核评价系统加强对各支部落实党建工作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四是制定了《楚雄州水务局推进“六个作用发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局开展推进“六个作用发挥”专项行动。
(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合规”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在开展机关干部交流轮岗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贯彻和践行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平公正的选拔任用程序,不让老实人吃亏,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规定范围做好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规范任前公示环节。及时清退了借用的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借调人员相关手续。三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和相关要求,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收集、审核、移交和归档等工作。四是认真落实州委“五个一批”要求,制定了《州水务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做好干部平时考核工作。
(六)关于“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州委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制定了《州水务局党组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科室(单位)负责人具体责任等责任。二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楚雄州水务局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方案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三是制定了《州水务局机关纪委工作规则》,明确了机关纪委职责任务和工作制度。印发了《关于明确州水务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委员及分工的通知》,明确了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委员分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州水务局党组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8—3116955;地址:楚雄州楚雄市鹿城镇鹿城西路225号(州水务局);电子邮箱:cxswjdb@126.com。
中共楚雄州水务局党组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