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9日至12月11日,州委第十四轮巡察第六巡察组对州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2月25日,州委巡察组向州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一)关于“理论学习不走心,学用结合不紧密”的整改进展情况
巡察“回头看”整改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组织3次学习,举办了为期3天的专题读书班一期,制定建立完善干部职工学习制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修订完善了《楚雄州县市统计工作考核办法》,建立起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长效机制。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决策部署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制定建立完善重点帮扶指导县市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制度;认真总结前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研究修订完善了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的工作方案,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着力构建切实履行统计职能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统计监督,推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的落实,深化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重点领域统计、信息化大数据平台等方面改革,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坚强有力的统计服务保障,有力推动了中央和省委、州委决策部署的落实。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研究制定了《楚雄州统计局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楚雄州统计局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制度》,明晰了“四种责任”,压紧压实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全面清理清查余毒流毒影响;微信群、QQ群全部实行了实名制管理。
(四)关于“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建立了统计高质量服务保障体系,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强化经济发展动态监测研判预警,精准提供统计分析报告,不断提高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关于“巡察反馈、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修订完善《楚雄州统计局机关接待管理办法》,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对审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及时整改完毕。
二、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担当精神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
制定了《楚雄州统计局工作秘密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对外提供统计数据资料办法,严格落实《楚雄州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规定实施办法(试行)》,监督专业科室如实填报“楚雄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台账”,要求做到全程留痕、永久保存、有据可查。扎实开展2021年“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高标准、严要求,设定标兵、标杆,同时,将标兵目标分解到各科室中心,纳入绩效考核,激励干部职工勇于担当,创先争优。
(二)关于“根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彻底”的整改进展情况
巡察“回头看”整改以来,局党组班子成员分别9次带队,深入开展“四万三进”活动,严格落实挂包责任制,深入县乡、企业达36人次,帮助解决企业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建立统计台账,夯实统计基础,取得了初步成效。持续落实好“4+5+5”为基层减负楚雄工作法,严格控制发文开会数量,凡无年初计划的文件和会议一律不发不开,起草的文件要紧密结合实际,严格控制文件篇幅,便于操作落实。
(三)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依然存在”的整改进展情况
制定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切实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修订完善《楚雄州统计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楚雄州公务接待有关制度规定等,加强接待审批管理,杜绝财务管理不规范行为发生。
三、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一)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严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及时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深入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挖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制定了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从严从实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分解到各科室中心,把落实成效作为整改工作的试金石。
(二)关于“基层组织制度落实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积分、谈心谈话等各项制度。今年以来,局机关在职党支部共召开党员大会8次,支委会10次,党小组会16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8次,局党组书记、局长讲党课2次,5次对局机关党务干部党的工作基本知识进行了学习培训,建立了学习督查工作台账,组织开展学习情况一月一检查,一季一评分,年底汇总的学习评价机制。
(三)关于“警示教育不力、监督管理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完善建立了统计数据核查登记台账和领导干部干扰统计工作台账,从严落实省州统计局各专业数据质量核查办法,将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列入科室考核内容,按季度进行督考;及时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通报了楚雄市、禄丰县(现禄丰市)等4县市统计局和局内两名干部违规违纪情况,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党纪法规意识,引以为戒汲取教训,以案为例对干部职工进行了党纪法规教育。
(四)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强化党组对选人用人工作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制定局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理顺局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和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力度,注重在基层一线锻炼、培养和发现优秀干部,选强配齐缺额科级干部,在优中选优中,提拔了一名正科级干部和一名副科级干部,对5名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制定了《楚雄州统计局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规定》《楚雄州统计局重大事项报告和外出报备制度》,对局干部职工和离退休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的证照情况再次进行清查,完善台账,并按规定进行集中保管,严格审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楚雄州统计局党组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8—3389604;地址:楚雄州楚雄市鹿城东路281号楚雄州统计局(单位);电子邮箱:497715318@163.com。
中共楚雄州统计局党组
2021年7月5日